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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1向关联方借款的费用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准予扣除:(1)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规定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2)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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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二)借款费用的费用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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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2向自然人借款的费用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而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比照向关联方借款的税务处理办法处理;(2)企业向非股东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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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一)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和标准;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1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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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1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借款,在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在资产使用期间,以折旧、摊销方式在税前扣除。不合理的借款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例19】某企业为扩建厂房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1 000万元,年利率10%,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6%。厂房扩建工程于12个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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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使用寿命分期计算折旧。◎税法对每类固定资产都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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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2固定资产损失的确认(1)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在确认损失时,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①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②固定资产盘点表;③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④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⑤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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