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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特征 (一)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 (二)特征 1.犯罪的主体 多数为一般主体 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 盗窃抢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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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探析 李红钊李红钊(1969--)男汉族北京人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诉讼代理与辩护内容摘要:对于生产交通等领域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由于在特征上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很大的重合性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成为定罪的关键因素在认定时应当全面客观分析不能单纯为了加大惩处力度而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能因为危害结果相对较小而片面认定构成其他犯罪关键词:以危险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重点问题1公共安全的含义2放火罪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涉枪犯罪5交通肇事罪第一节 概述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不特定:指犯罪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预料也无法控制[例] 李珠因日常锁事与丈夫周某产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不和后产生报复念头欲把自家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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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一背叛国家罪(行为犯)中国公民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1勾结外国或者境外组织个人2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二分裂国家罪一般主体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国家的统一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三煽动分裂国家罪一般主体故意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国家的统一煽动他人进行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四武装叛
(3)故意的内容不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利的目的对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只能是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主动追求公共危险的后果发生应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4)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后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4.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不应以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为标准由于本罪是危险犯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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