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的相关问题及其完善 杨仓仓 异议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异议登记制度在德国法中又称异议抗辩登记制度是因登记原因的无效或撤销之物的请求权(或因登记人员的过失而为错误登记的场合)而提起登记涂销或回复之诉时对于既有物权所为之异议登记有阻止公信力之效力旨在对登记错误状态下的事实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救济的手段通过向法院起诉从而达到维护和救济己身权利的目的异议登记并不是一种终局的
第 34 卷 第 1 期
谈谈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问题谈谈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问题 陈 儒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各国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影响交易安全和社会财产秩序甚大现代各国莫不对之重视有加我国目前尚没有制定物权法也没有制定不动产物权登记法这使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拟通过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基本理论的探讨以及对我国当前不
论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吴学联一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现状执行异议又称为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之全部或部分主张权利因而向执行法院提出的异议执行异议制度是执行救济程序中的核心内容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执行的公正效率意义重大然而《民事诉讼法》(1991年)修改之前确立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主要是第208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与异议登记制度之比较分析——兼论二者同时设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丁宇翔 寇洪涛 关键词: 不动产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必要性效率 内容提要: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和异议登记制度是两个同源而又不同质的制度二者各有其不同的适应性:预告登记可以保全债权请求权并保全其顺位还有破产保护的效力而异议登记则没有这些效力而且它自身也没有公信力但它能中止不动产登记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及公信力和本登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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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商事登记制度的两点建议摘要: 本文分析了我国大陆商事登记立法和登记体制的形成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商事登记制度的两条基本思路:一是制定《商事登记法》,统一商事登记制度;二是废弃分级登记制,实行以主营业地为标准的登记制。 关键字:商事登记,立法研究 商事登记,又称商业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实体要求,对商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解散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制度。依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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