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空间法Space law概述:空间法的概念空间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因利用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空间法可以分为空气空间法(Air law)和外层空间法(Outer space law)空气空间法也称为航空法 空气空间和
#
能控性指的是控制作用对被控系统影响的可能性如果在一个有限的时间间隔里可以用一个无约束的控制向量使得系统由初始状态x(t0)转移到终点状态x(tf)那么系统就称为在时间t0 可控能观测性反映了由系统的量测确定系统状态的可能性如果系统在状态x(t0)可通过在一个有限的时间间隔内由输出量的观测值确定那么系统就称作在时间t0 是能观测的 能控性和能观测性从状态的控制能力和状态的测辨能力两个方面揭示了控
1919年10月3日签定的《空中航行管理公约》1928年2月20日签定的《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1929年签定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44年12月7日签定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52年9月11日签定的《统一航空器对地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某些规则的公约》领空是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与国家再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水的边界相垂直的直线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每个国家读于其领空的主权权利一贯自由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第八章 空间法 第一节 空气空间法一概述1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2国际航空法 主要包括:(1)确立了有关现代国际航空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宪章性文件的是1944年《国
按一下以編輯母片p 第八章 空间法关键术语国际航空法 领空主权 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 外层空间法 和平利用外空原则 绝对责任p 1第一节空气空间法一概述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上空具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三国际航空的基本法律制度(一)领空主权1.领空不得侵犯 2.设立禁区 3.保留国内载运权4.制定航空法律和规章p 2(二)航空器及其国籍(三)国际航空运输(四)中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第7章 空间数据的编辑空间数据的编辑是对采集后的数据进行编辑操作它是丰富完善空间数据以及纠正错误的重要手段空间数据的编辑主要包括数据的几何图形编辑和数据的属性编辑数据几何图形的编辑针对的是图形的操作如新建修改和删除空间要素等数据的属性编辑是针对的是属性的操作如添加删除和
#
一国际航空法的概念与性质空气空间法又称国际航空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利用空气空间进行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性质: 1民用性 2平时法 3国际性每一航空器都具有国籍航空器具有其登记的国家的国籍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航空器登记的条件及其程序由登记国的国内法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每一航空器应载有适当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韩国客机事件导致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通过决议修正《国际民用
一外层空间法的概念1外层空间是指空气空间以外的全部空间2外层空间法简称空间法或外空法是有关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以及各国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它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新的分支3外层空间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中所发生的关系第四节 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三)责任制度1.责任主体(1)国家对其在外层空间从事的活动无论是从事的还是非从事的都要承担国际责任(2)空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