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陆中宝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4页 【考点2】抵押权(★★★)(P187)7抵押物的出租与转让(1)抵押物的出租(P191)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提示】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出租抵押物,在抵押权实现时,可能发生抵押权与租赁权的效力冲突。
基础班-陆中宝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考点 2】抵押权(★★★)(P187)7抵押物的出租与转让抵押物的出租(P191)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提示】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出租抵押物,在抵押权实现时,可能发生抵押权与租赁权的效力冲突。对此,若抵押权已登记,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且抵押权设立在先,则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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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10 讲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 【考点】抵押人的权利一、抵押物出租 ★★★ 【举个栗子 1】先出租,后抵押2019 年 1 月 1 日,A 把房屋出租给 C,租期为三年,按月支付租金。2019 年 4 月 1 日,A 跟 B 借款 10 万元,以房子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约定借款期限为 1年。【分析】抵押不得对抗租赁,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举个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陈小球 2中级会计师课程+权威押题购买联系:203256902通过率高,考生必看! 七、抵押权的效力1正常经营活动中买受人保护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2019A综Q5,2012简Q2)【解释】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是指出卖人的经营活动属于其营业执照明确记载的经营范围,且出卖人持续销售同类商品。【提示】不论动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陈小球 2中级会计师课程+权威押题购买联系:203256902通过率高,考生必看! 第四单元 抵押权第四、五单元学习框架一、担保物权概述(一)担保的方式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种方式。(二)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陈小球 4中级会计师课程+权威押题购买联系:203256902通过率高,考生必看! 七、抵押权的效力(2)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总结】抵押VS租赁?【例题·2017判断题】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第 PAGE 3页 共3页(更多:)★★ 【 知识点三 】抵押权★6.抵押物转让及其限制( 1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 )抵押权人未将约定进行登记的:当事人约定禁止或
第 PAGE 1页 共3页(更多:)★★ 【 知识点三 】抵押权★6.抵押物转让及其限制( 1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 )抵押权人未将约定进行登记的:当事人约定禁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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