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部分 国际商事仲裁讲授内容:国际商事仲裁课程性质:必修学分课时:3课时主讲教师:陈建玲所属院系:法学院教学对象:本科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70%出勤要求:考勤情况是决定平时成绩的内容之一先修课程:民法学 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教师讲授、讨论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教学目标:除学习比较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外,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归纳推理的综合能力。教材:沈四宝、王军:
第十部分 信托法讲授内容:信托法课程性质:必修学分课时:3课时主讲教师:刘彤所属院系:法学院教学对象:本科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70%出勤要求:考勤情况是决定平时成绩的内容之一先修课程:民法学 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教师讲授、讨论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教学目标:除学习比较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外,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归纳推理的综合能力。教材:沈四宝、王军:《国际商法》(第二版
第四讲 商事信托概述【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商事信托概述的主要内容包括:(1)商事信托概念;(2)商事信托的基本特征;(3)现代社会中商事信托的主要类型。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商事信托的特征和主要类型。【重难点】现代社会中商事信托主要类型【教学时数】 05学时【主要讨论题】(1)什么是商事信托?商事信托与普通信托的主要区别在哪里?(2)现代社会中,商事信托有哪些主要类型?
第二讲 信托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信托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主要内容包括:(1)信托的设立;(2)信托的变更;(3)信托的终止。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信托设立的条件、信托变更的情形。【重难点】信托的设立【教学时数】 1学时【主要讨论题】信托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第三讲 信托当事人【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信托当事人的主要内容包括:(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2)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3)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重难点】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教学时数】 1学时【主要讨论题】如何理解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
第四讲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和执行【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和执行的主要内容包括:(1)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的概念;(2)国际仲裁裁决在裁决作出国(地区)的强制执行;(3)国际商事仲裁在外国的强制执行;(4)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的强制执行。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各国国际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情况。【重难点】国际商事仲裁的强制执行【教学时数】 1学时【主要讨论题】 1958年《纽约公约》与我国法律各自如何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的?指出它们的异同点。
第二讲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仲裁协议的概念;(2)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3)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4)涉外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仲裁协议的类型及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重难点】仲裁协议的内容【教学时数】 1学时【主要讨论题】(1)试述一个完整的仲裁协议的内容。(2)仲裁实践中,“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之法律原则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第三讲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1)仲裁程序的主要内容;(2)“ICC”仲裁规则。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仲裁程序的内容及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仲裁规则。【重难点】仲裁程序的内容【教学时数】 05学时【主要讨论题】 涉外商事仲裁的财产保全与国内商事仲裁的财产保全有什么不同?为什么?
第一部分国际商法概述讲授内容:国际商法概述课程性质:必修学分课时:3课时主讲教师:沈四宝所属院系:法学院教学对象:本科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70%出勤要求:考勤情况是决定平时成绩的内容之一先修课程:民法学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教师讲授、讨论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基本概念、渊源表现和主要内容;介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特点,重点掌握英国和美国基本
第七讲 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违约及其救济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解除履约义务; (2)预期违约; (3)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4)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 (5)违约金。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各国法律确立的违约的受损害方解除合同的权力、预期违约、抗辩权、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的关系。 【重难点】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的关系【教学时数】 1学时【主要讨论题】(1)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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