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 3刑事案件原则上按管
【法规标题】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0-5-7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20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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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侦查管辖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部门管辖(一)级别管辖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第18条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二)地区管辖《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
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01〕156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一)盗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二)滥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刑法》第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日期:2008-6-25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
刑事诉讼法有关时间的规定目录 TOC o 1-4 h z u HYPERLINK l _Toc327051167 刑事诉讼法有关时间的规定 PAGEREF _Toc327051167 h 1 HYPERLINK l _Toc327051168 一30天类 PAGEREF _Toc327051168 h 2 HYPERLINK l _Toc327051169
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1986-8-20 0:0 来源: 法律教育网 【 javascript:fontZoom(16) t _self 大 javascript:fontZoom(14) t _self 中 javascript:fontZoom(12) t _self 小】【 jiucuo t _blank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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