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弹性化时代的劳动关系与劳工权益保障以电信通讯企业劳务工为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和工会学系乔 健一、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转移弹性雇佣的概念90年代中期以来,劳动领域发生的最大变化,是非正规劳动者急剧增加和由此导致的劳动力市场和雇佣的弹性化弹性雇佣(Flexible Employment),也称非正规雇佣(Informal Employment),按照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定义,是指在规
以往市场以生产为中心而形成职业技术单纯市场稳定雇佣关系具有持久性终身雇佣的特点现在为适应全球化以生产为中心的稳定市场被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所取代原来的大批量生产方式转换为多品种少批量的弹性生产方式因此弹性地使用人力资源和技术以降低生产成本便成为企业在现阶段的生存手段优点是大幅度降低人工成本也要付出企业内部信任度下降并诱发非正规劳动者的消极工作态度等代价 实施雇佣弹性化的企业能否提高竞争力应结合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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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或区别一概念不同??(一)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实际上作为劳动合同的定义上述规定是非常简陋的其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义没有讲清楚劳动关系的特征正是由于这样简陋的定义才使人们常常分不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任何定义都应指出所要定义的对象的特征根据这些特征可以确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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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2011-10-12 11:05:34) javascript:▼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现就三者之间的区别作一简要论述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关于雇佣关系 =S泛泛ch==泛泛地来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之区分: 王志超 发布时间: 2011-08-23 09:52:05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1主体方面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雇佣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同时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和第63条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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