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燕发〔2013〕55号关于解除赵建军劳动关系的决定赵建军,男,1967年2月出生,1986年3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赵建军与签订为期一年的停薪留职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未来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离职至今已达52个月之久,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中关于“若仍需停薪
湘燕发〔2013〕36号 关于解除王建劳动关系的决定王建,女,1980年6月出生,1996年12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从2011年5月起,王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24个月之久。王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六条第6款关于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或一年
湘燕发〔2013〕41号关于解除杨建兵劳动关系的决定杨建兵,男,1971年10月出生,2001年12月进入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2004年5月调入燕京啤酒(长沙)有限工作。2008年4月燕京啤酒(长沙)有限停产后进行人员分流,你调回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从2009年1月起,杨建兵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52个月之久。杨建
湘燕发〔2013〕19号关于解除龚建林劳动关系的决定龚建林,男,1969年12月出生,1990年10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从2010年5月起,龚建林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36个月之久。龚建林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实施的湘燕[2006]16号文件第四条第4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与其签订的劳动合
湘燕发〔2013〕30号 关于解除付建良劳动关系的决定付建良,男,1970年11月出生,1986年12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从2008年2月起,付建良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63个月之久。付建良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实施的湘燕[2006]16号文件第四条第4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与其签订的劳动
湘燕发〔2013〕61号 关于解除刘湘林劳动关系的决定刘湘林,男,1974年4月出生,1994年8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刘湘林与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未来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离职至今已达52个月之久,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中关于 “若仍需停薪留职
湘燕发〔2013〕49号关于解除吴华湘劳动关系的决定吴华湘,男,1976年10月出生,1999年4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吴华湘与签订为期一年的停薪留职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未来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离职至今已达52个月之久,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中关于“若仍需停
湘燕发〔2013〕28号关于解除刘峰劳动关系的决定刘峰,男,1981年7月出生,2001年11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 从2009年1月起,刘峰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52个月之久。期间,于2012年7月 刘峰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刘峰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六条第6款关
湘燕发〔2013〕25号关于解除刘文劳动关系的决定刘文,女,1974年2月出生,1993年10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从2010年11月起,刘文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30个月之久。刘文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实施的湘燕[2006]16号文件第四条第4款、湘燕[2008]45号文件第五条第1款的规
湘燕发〔2013〕27号 关于解除刘科劳动关系的决定刘科,女,1971年4月出生,1990年2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 从2008年1月起,刘科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64个月之久。刘科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实施的湘燕[2006]16号文件第四条第4款“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的予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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