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自收到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之日起获得复旦大学入学资格具有入学资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获得学籍入学时新生须持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及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日期前
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入学注册新生入学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必须来信并附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
学籍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41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本院新生入学必须持有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相关证件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效证明向所属系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
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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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 文件精神在《甘肃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甘农大发[2004]27号)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及其监护人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名册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学院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宗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维护学籍管理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学
集美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总则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集美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制与修业年限学籍管理以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具有学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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