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主要时限表 侦查行为传 唤拘 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 捕冻结存款汇款时 限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超过12小时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日内特殊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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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时限 (日) 依据 批准 机关 公安 机关 拘留 一般犯罪嫌疑人 一般情况 3刑诉 69条 公安 机关 特殊情况 延长1-4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 延长至30检察 机关 逮捕 已拘留的检察院作出批准不批准决定 7检察 机关 未被拘留的检察院作出批准不批准决定 一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羁押第七节??其他规定第七章??立案撤案第一节??受案第二节??立案第三节??撤案第八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安部部长 ? 孟建柱建柱 ? ? ? ? ? ? ? ? ? ?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标题】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有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公安部 【颁布日期】 19870310 【实施日期】 198703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刑诉执行程序 【文号】 :8080china_qklqresult_=7387 l 0ch0 第一章 通 则 :8080china_qklqresult_=7387 l 0ch1 第二章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主要时限表编号具体行为期 限依 据1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2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治安案件处罚决定书送达违法行为人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一编办理刑事案件目录第一章 一般规定(1)101.制定目的和依据(1)102.适用范围(1)103.基本要求(1)104.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2)105.修订(3)106.施行时间(3)第一编 办理刑事案件第二章 管辖(7)201.职能管辖(7)202.地域管辖(8)203.级别管辖(9)204.专门管辖(10)205.指
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01〕156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一)盗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二)滥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刑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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