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惠民政策手册》编 委 会主 任:李景辉副主任:王官忠 王相宾 熊立光 周光磊 莫武安 刘凡松 罗大林 曾勋华 周玉芬 王 琴 刘 瑞编 委(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大艳 王金国 王 莉 韦光兴 韦国民 吕天华 齐红秋 李启斌 李明荣 刘代斌 刘明江 朱继民 伍崇峰 肖祥斌 张 谦 徐发俊 徐 斌 钱正浩 蒋万福 梁龙甫 韩利春执 行 主 编:蒋万福执行副主编:韦
黔 西 南 州 人 民 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州府行复驳字〔2014〕第28号申请人:蔡正学男1976年8月20日生汉族住兴仁县下山镇茅坪村犀牛洞组被申请人: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法定代表人:黄松局长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过书面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
黔 西 南 州 人 民 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州府行复决字〔2013〕第21号申请人:余德周男1945年3月8日生汉族农民住安龙县招堤办事处东门社区下南门组被申请人:安龙县人民法定代表人:蔡平县长第三人:王明先女78岁汉族农民住安龙县招堤办事处东门社区下南门组(系余德周之嫂余德昌之妻)第三人:余开富男1972年3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安龙县招堤办事处东门社区下南门组(系王明先之子)申请人余德周
黔 西 南 州 人 民 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州府行复决字〔2012〕第20号申请人: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丰都村尾所组(原为迅浩村九组)代表人:莫发勇组长委托代理人:胡峰方世长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兴义市人民法定代表人:李杰市长第三人: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丰都村五组(小地名坡脚组)代表人:张友伦组长申请人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丰都村尾所组因与第三人丰都村五组林权纠纷一案不服兴义市人
黔 西 南 州 人 民 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州府行复字〔2012〕第62号申请人:何文美女黎族现年66岁普安县新店乡雨核村大寨组村民住普安县新店乡新店社区被申请人:普安县人民 法定代表人:高振敏县长 第三人:普安县新店乡雨核村大寨组(简称大寨组)代表人:赵兴仁组长第三人:普安县新店乡雨核村大园组(简称大园组) 代表人:孙铝组长 第三人:普安县地瓜供销社(简称地瓜供
黔 西 南 州 人 民 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州府行复决字〔2013〕第47号申请人:穆昌会女1964年7月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仁县人农民住兴仁县下山镇白岩村中心组申请人:穆昌秀女1970年4月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仁县人农民住兴仁县城北街道办事处大桥河村枯井湾组申请人:张 丽(穆昌芬之女)女1996年3月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仁县人农民住址同穆昌秀申请人:穆昌英女1978年8月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仁县人农民住
黔 西 南 州 人 民 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州府行复决字[2012]第50号申请人:郑登荣曾用名郑金郑军男58岁汉族贵州省普安县人农民家住普安县高棉乡阳隆村巴子聋组被申请人:普安县人民法定代表人:高振敏县长第三人:李清高男汉族58岁大专文化贵州省普安县人系普安县政协干部住盘水镇西街127号申请人因林权颁证一案不服普安县人民2012年8月3日作出的《普安县人民关于撤销编号为B520
黔 西 南 州 人 民 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州府行复决字〔2013〕第33号申请人:广跃会女汉族54岁兴仁县人农民住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陆关居委会摆布河四组被申请人:兴仁县人民法定代表人:袁建林县长第三人:广跃忠(系广跃会之大哥)男汉族65岁兴仁县人住兴仁县城北街道办事处大田坝村团坡组第三人:李建丽(系广跃会之二哥广跃伦之妻)女汉族兴仁县人住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陆关居委会摆
黔南州人民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通告都匀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荔波县贵定县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水族自治县等12县(市)人民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已经州人民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各县(市)调整后的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见附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二该征地补
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惠民项目公开内容 一黔西南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政策依据:黔卫发﹝2012﹞98号黔卫发﹝2013﹞75号黔卫计函﹝2014﹞134号2享受对象: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3执行标准:黔卫发﹝2012﹞98号黔卫发﹝2013﹞75号黔卫计函﹝2014﹞134号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4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5执行时间:2010年5月起6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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