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 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1995年6 月16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 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11月13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送审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统筹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范城市规划和建设行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条例深圳城市规划区由城市总体规划规定覆盖全市行政区域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法定图则以及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1996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1996年12月24日公布 199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依法建设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市辖区和代管各县级市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广州市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94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6年10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题注】(1998年3月1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8年5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4年6月16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删除和停止执行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本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正) (1995年5月8日辽宁省本溪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7月28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02年3月29日本溪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20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
#
#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