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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罗欢平调整对象:什么是民法一概念甲醉酒驾车将行人乙撞死 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交通肇事罪-刑法公安机关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法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民事赔偿-民法公法:个人与国家不平等私法:个人与个人平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对象:什么是民法二财产关系财产具有经济价值人力能够支配不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有体物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物行为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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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串讲:民法学之法人概述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法人概述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有: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2法人是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独立性体现在:(1)组织上的独立性(2)财产上的独立性(3)责任上的独立性二法人应具备
法律常识之民法(13):一般人格权 民法中的一般人格权 (一)概念与内容 一般人格权是自然人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等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仅自然人享有一般人格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 (二)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一般人格权的意义在于:即使加害人并未侵犯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只要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
第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一)定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是高度抽象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是民法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二)特征1.抽象性2.强行性3.不确定性(二)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三)民事主体的意志优先于民法上的任意性规范案例0202:A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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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理论博大精深既有严密的科学性又有强烈的实践性各个具体制度的内容盘根错节具有较之其他法律部门更有明显的严密体系因而学习民法在掌握各个具体制度理论之精髓之基础上务必贯通各项制度间的联系以前后结合左右缝合融会贯通既能从体系上整体把握民法理论又不乏对具体制度的探微见幽否则难免一鳞半爪陷入自相矛盾之理解歧途民法学之人身权概述注意:司法最常考:名誉权与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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