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桔灯文库logo

下载提示:1. 本站不保证资源下载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大桔灯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相关文档

  • 00-04-13-5-3.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3不得税前扣除的投资损失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 00-04-13-5.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五)投资损失的确认1 债权性投资损失的确认2 股权投资损失的确认3 不得税前扣除的投资损失

  • 00-04-13-3-3.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3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的确认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企业在申报扣除时,应当提供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以及其他证据,(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确认损失时,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

  • 00-04-13-3.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三)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1 现金损失的确认2 存款类资产损失的确认3 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的确认

  • 00-04-13-4-5.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5无形资产损失的确认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损失,应提交以下证据备案:(1)会计核算;(2)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3)技术鉴定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4)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 00-04-13-5-2.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2股权投资损失的确认(1)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税前扣除:①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②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③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

  • 00-04-13-5-1.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1债权性投资损失的确认企业债权投资损失应依据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等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下列情况债权投资损失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据材料。(1)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按照法定程序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可以认定为资产损失。在确认损失时,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

  • 00-04-13-1-3.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3资产损失申报方式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企业资产损失申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税务机关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1)清单申报,即企业将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和纳税留存备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①企

  • 00-04-13-4-3.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3在建工程损失的确认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该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在确认损失时,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3)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工程物资发生损失,可比照存货损失的规定确认。

  • 00-04-13-3-2.doc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2存款类资产损失的确认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企业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2)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3)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3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

违规举报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


客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