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劳动争议 第三章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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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年12月9日劳动部发布)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2005年08月09日 本文访问次数:234?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
女职工特殊保护——辞退限制 [摘要]: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上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有很多特殊保护的规定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对于三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规定如何理解该项限制用人单位是否绝对不能与三期内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与三期内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本期人力资源专刊将与您共同讨论[关键词]:劳动关系三期内辞退女职工特殊保护1哪些女职工有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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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1目的? 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工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属所有女工和未成年工(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工的工种工作 安全监察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工会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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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复习2Z106042 施工合同变更管理6 h9 O3 z- _3 z B1 N6 x( D }9 t8 B z w( c L 1工程变更的原因 W: E- a8 p7 o??G7 I7 E) j G b G o d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 z G8 S6 K4 K( Q7 W0 } I4 A8 P m1 (2)设计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f s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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